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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不更事,壮而崇虚。濒衰之岁,操艺卜居。诗用今韵,画出古区。抟蛰华岳,雍隐洛伊。尤慕青莲,复羡朱衣。富春山邈,幽燕径曲。浩然当圃,渊明倚篱。桃源难觅,徒自嗟吁。

律诗速成

标签: 文学知识  
2009-07-07 16:30 阅读(?)评论(0)

律 诗 新 论

云槎

一、律诗的基本原理

    为什么有些诗句读起来非常顺口呢?这是因为按“格律”来写的原因。我们称这种诗体的诗为“格律诗”,简称律诗,唐人称“近体诗”。而像《诗经》、《楚辞》及古风等不符合格律的诗则统称为“古体诗”。

    如果我们把格律诗中的某个句子逐字格开,就会发现这个句子的平仄音调基本上保持着每两字一组的变化规律。如以韩愈“草木知春不久归,百般红紫斗芳菲”(仄仄平平仄仄平,仄平平仄仄平平)为例。这个规律可以用下表来表示:

|平

|平

|仄

|仄

|平

|平

|仄

|仄

|平

|平

|仄

|仄

|平

|平

|仄

|仄

|平

|平

|仄

|仄

    上表是形象化了的“格律表”,每格一字,两格一律。我们可以随便截取,如果是五言诗就取五节,七言诗就取七节。比如五言诗,你若从第一节取,就是“平平仄仄平”;从第二节取,就是“平仄仄平平”;从第三节取,就是“仄仄平平仄”;从第四节取,就是“仄平平仄仄”。如果接着从第五节取,就与第一节所取结果一样了。所以,无论是五言诗还是七言诗,都是在这四种基本类型上填写成的,只不过七言诗比五言诗多了两节而已。至于有些诗句中的某个字并不是严格按照此表规律填写的,但是也只是改动了第一、三、五字而已,而第二、四、六字还是没有改动的(特殊句式例外)。如韩愈诗的后两句:“杨花榆荚无才思,惟解漫天作雪飞”(平平平仄平平仄,平仄平平仄仄平)[注:“荚”、“思”古为仄声;“漫”古为平声],前句第三字“榆”所在位置按表本应是仄声字,此处用了平声字;后句第一字“惟”处按表也应是仄声字,而此处用了平声字。不过,这两句的第二、四、六字却没有改动,还是符合上表规定的。这样就得到一个口诀: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。这个口诀虽然不是绝对真理,但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来说,是最简捷的方法。

二、律诗的平仄韵

    律诗是以韵律为规范的。所谓韵,就是字的发音。要想作好格律诗,就必须掌握每个字的正确读音。

    今天我们使用的普通话(以《新华字典》为例)把中国文字的读音划分为四声音标,分别是:阴平(一声,记作“—”);阳平(二声,记作“/”);上声(三声,记作“v”);去声(四声,记作“\”)。这里的阴平与阳平统称为“平”,上声与去声统称为“仄”。如“积极几季”四字分别为jī、jí、jǐ、jì四个音,其中“积极”就属于平声,“几季”就属于仄声。

    今天我们常见的唐诗宋词是古人按古代的《平水韵》与《词林正韵》写成的。那时的字音与现在不同,有许多字的读音在今天的普通话中已经改变。特别是古韵谱中比现在的四声音标多出一个“入声”,而今天的普通话不用“入声”,所以《新华字典》把原来的入声字划归到其它韵部中去了。不仅入声没了,其它音部中也有许多字读音改变了,所以有些古诗我们今人读起来并不是很顺口的。如“远上寒山石径斜,白云生处有人家”,“斜”字在《平水韵》中是与“家”同一韵部的,那时估计读做(xiá)。所以我们要想明白古人怎样作诗,就要了解古韵,只有以古韵来解读古诗,才能从中找到其写作方法。

三、律诗的严谨度

    格律诗分为律诗与绝句两种类型,必须具备以下特点。

律诗要素:

1、标准为八句,超过八句的律诗称长律或排律。五言律诗简称五律,七言律诗简称七律。

2、押韵(也称叶韵),即偶数句子最后一字必须用同音或类音字,以平声字为主。五言律诗以首句不入韵为正格,七言律诗以首句入韵为正格。

3、对仗,即对子或对联。一首律诗中每两组诗句的平仄都要对仗,如上句是“(平)平仄仄平平仄” [注:括号内为可平可仄],下句必须是“(仄)仄平平仄仄平”。第三句与第四句,第五句与第六句,不仅平仄要对仗,字(词)义也要对仗。奇数句的二、四、六字的平仄要与偶数句的二、四、六字的平仄相对,即平对仄,仄对平。否则谓之失对。而偶数句的二、四、六字的平仄音却要与其后奇数句中二、四、六字的平仄音相同,即平对平,仄对仄。否则谓之失粘。

绝句要素

    绝句每首只有四句,五言绝句简称五绝,七言绝句简称七绝。亦须押韵,可平可仄。每两句平仄对仗,字义则可对可不对。五言绝句以首句不入韵为正格,七言绝句以首句入韵为正格。

口诀的误区:

    前面提到的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口诀,其实并非绝对标准,在以下情况内,“一三五”是要论的:

1、犯孤平:

    所谓犯孤平,就是两仄夹一平,这在律诗与绝句中是不允许的。如五言“平平仄仄平”句式中,第一字不能不论,否则出现“仄平仄仄平”就属于犯孤平了。在七言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这个格式中,第三字也不能不论,否则变为“仄仄仄平仄仄平”就属于犯孤平了。

2、犯三平足与犯三仄脚:

    习惯上把每句结尾出现三连平调称作“三平足”,把三连仄调称“三仄脚”。如七言诗“平平仄仄平平平”即是犯了三平足;而“仄仄平平仄仄仄”就是犯了三仄脚。为了防止出现三平足与三仄脚,第五字还是要论的。

    而在下节讲的“特殊句式”中,“六”也不必是“分明”的。

 

四、律诗的宽限度

五言诗宽限度

    五言诗句只有第二字会犯孤平,其它位置出现两仄夹一平均不算犯孤平。如张籍“行客欲投宿,主人犹未归”(平仄仄平仄,仄平平仄平)、司空曙“以我独沉久,愧君相见频”(仄仄仄平仄,仄平平仄平)、李颀“有客归欤叹,凄其霜露浓”(仄仄平仄仄,平平平仄平)等等。上述例句都不是诗的首句,却都出现两仄夹一平,但皆不以犯孤平论。

七言诗宽限度

1、首字不论:

    七言诗每句首字是可平可仄的,所以不计较是否与第二句首字对仗的问题。也就是说,允许每句的第二字出现“两仄夹一平”,即允许“仄平仄仄平平仄”(如“乱花渐欲迷人眼”)与“仄平仄仄仄平平”(如“半江瑟瑟半江红”)句式出现。这样的句子,不算犯孤平。

2、特殊句式:

在七言诗中,奇数句为“(仄)仄平平平仄仄”时也可改为“(仄)仄平平仄平仄”句式,而不算犯孤平,也不需要对句来拗救。如王之涣“羌笛何须怨杨柳,春风不度玉门关”(平仄平平仄平仄,平平平仄仄平平)[“笛”古为仄声]、杜甫“西望瑶池降王母,东来紫气满函关”(平仄平平仄平仄,平平仄仄仄平平)、许浑“溪云初起日沉阁,山雨欲来风满楼”(平平平仄仄平仄,平仄仄平平仄平)等等。这种句子唯一的要求是第三字必须用平声,而第六字却不必“分明”。

3、唯第四字犯孤平:

   由于七言诗句的首字不计较平仄,而第六字又可以变动格式,所以只有第四字是平声字时才须要防止出现孤平,而其它部位则不必留意出现“孤平”问题了。

首句与首字的宽限:

    不论五言诗还是七言诗,皆不以首字为入律点,而是以第二字为入律点。凡首句的第二字为平声,则称该首诗为“平起入律”。首句的第二字为仄声,则称该首诗为“仄起入律”。如果首句不入韵,则首句还可以忽略犯孤平等问题。如杜甫首句“昔闻洞庭水,今上岳阳楼”(仄平仄平仄,平仄仄平平),“昔”字在古韵中是仄声,因为首句不押韵,所以不以孤平论。又如刘长卿首句“荒村带返照,落叶乱纷纷”(平平仄仄仄,仄仄仄平平),不以三仄脚论。 

五、拗救与拗体

    所谓拗,就是拗口,读起来不顺畅的意思。律诗以尽可能不拗口为合乎要求。但是作诗也有个“不以词害意”的原则,所以在某一特定字词需要使用,却因为受格律的制约又不适于使用时,如果勉强使用,则需要在相应部位给予补救。这就叫“拗救”或“救拗”。

1、拗的自救

    自救也称内救。就是在一个句子内由于前面的字词没有按原来应有的平仄规律排列,所以须要改动后面的某字来维持整个句子不犯错误。如王维“漠漠水田飞白鹭”(仄仄仄平平仄仄),若按前面所讲的“格律表”来排,则第三字应是平声,第五字应是仄声。但是因为第三字用了“水”,变成了仄声,如果不改动后面的第五字,则第四字“田”就犯孤平了,所以只有把第五字本来属于仄声处改用平声字才能解决孤平的发生,同时也避免了三仄脚的形成。这样的例子就叫做自救。

2、拗的外救:

     外救也称对救,就是前面的奇数句子出现拗处,后面的对句在相应部位改变平仄规律以求补救。如祖咏“海色晴看雨,江声夜听潮”(仄仄平仄仄,平平仄平平)前句出现孤平,后句以孤仄补救。又如王维“草色全经细雨后,花枝欲动春风寒”(仄仄平平仄仄仄,平平仄仄平平平),前句三仄脚,后句三平足。这种两句皆拗的“救”法,启功先生认为“不如称之为‘陪’或者还合适些”。

拗体诗[引王力原文]

    所谓拗体诗,就是不完全遵守律诗的平仄规律,只求字义对仗的律诗。如杜甫《崔氏东山草堂》:

    爱汝玉山草堂静,高秋爽气相鲜新。 
    有时自发钟磬响,落日更见渔樵人。 
    盘剥白鸦谷口粟,饭煮青泥坊底芹。 
    何为西庄王给事,柴门空闭锁松筠。

    此诗的第一句第六字应仄而用平(堂),第二句第五字应仄而用平(相),第三句第六字应平而用仄(磬), 第四句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(更见),第五六两字应仄而用平(渔樵)。第五六两句是“失对”,因为两句都是仄起的句子[“剥”古为仄声]。第五句的“谷”和第六句的“坊”也不合一般的平仄规则(虽然可以为拗救)。除了字数、韵脚 、对仗像律诗以外,若论平仄,这简直就是一篇古风。

   又如苏轼《寿星院寒碧轩》:

   清风肃肃摇窗扉,窗前修竹一尺围。 

   纷纷苍雪落夏簟,冉冉绿雾沾人衣。 

   日高山蝉抱叶响,人静翠羽穿林飞。 

   道人绝粒对寒碧,为问鹤骨何缘肥?

   这首诗第一句第五字应仄而用平(摇),这种三平调已经给人一种古风的感觉。第二句如果拿“平平仄仄仄平平”来衡量,第六字应平而用仄[“尺”字古属入声]。第三句如果拿“平平仄仄平平仄”来衡量,第六字应平而用仄(夏)。第四句如果拿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来衡量,第三第四两字应平而用仄(绿雾),第六字应仄而用平(人)。第五句如果拿“平平仄仄平平仄”来衡量,第四字应仄而用平(蝉),第六字应平而用仄(叶 )。第六句如果拿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来衡量,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(翠),第六字应仄而用平(林)。第八句如果拿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来衡量,第 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(鹤 骨),第六字应仄而用平(缘)。第七句第五字(对)也不合于一般平仄规则。跟“摇窗扉”一样,“沾人衣”、“穿林飞”、“何缘肥”都是三平调 ,更显得是古风的格调。作者又有意识地造成失对和失粘。若依上面的衡量方法,第二句是失对,第五句和第七句都 是失粘。 古人把这种诗称为“拗体”。

    拗体自然不是律诗的正轨,后代模仿这种诗体的人是很少的。

六、完美律诗格式

     律诗中的“对”,可以达到完全相对,即每字都平仄相对。但是“粘”却不能达到完全相粘,这是因为粘的前句尾字必须是韵脚,需要押韵,而后面相粘的句子尾字是不能押韵,这样必然出现不能“全粘”的结果,起码韵脚是不能相“粘”的。因此,一首律诗的两联之间是无法实现绝对相粘的,所以,只要能达到前后句的第二、四、六字相粘,就算是合格的律句了。

    所谓“完美律诗”,是指包括一、三、五字在内也不改动,全诗所有句子都是严格按“格律表”中截下的节律组合而成的。以七律为例,如果是平起入韵,则如下格:

仄平平仄仄平平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

平仄仄平平仄仄,仄平平仄仄平平。

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

平仄仄平平仄仄,仄平平仄仄平平。

如果是仄起入韵,则如下格:

仄仄平平仄仄平,仄平平仄仄平平。

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

平仄仄平平仄仄,仄平平仄仄平平。

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

如果某人能够严格按照以上格式填成一首律诗,从音律上讲,就是“完美律诗”了,但是如果综合评议,则不一定是“完美”的,因为内容上的对仗与所要表述的事件是否通畅才是衡量是否“完美”的标准,而音韵上的“完全合律”只能作为文字游戏而论了。我本人试图从众所周知的著名唐诗中找到这样完美的律诗,但却失望了。几乎没有一位著名诗人写出过这样完美的律诗来,他们的作品中每首都要或多或少地改动句子的第一、三、五、六字来达到目的。也许在《全唐诗》中会找到符合上述格式的律诗,但也不一定就是好诗。

七、结语

    我们通过研究古人的作品,知道了古人是怎样写诗的,但是由于今人(包括研究律诗的人在内)已经不会发古音了,所以我们的诗就不必再用古韵来写了。因为诗不仅是看的,更是要朗诵出声音来的,如果我们还用古韵来写律诗,那么朗诵时也应该以古音来朗诵,可是谁又知道古代某字到底是怎么发音呢?只知道它是平声或是仄声,却不好发出它的音来,即使发出某字的古音来,也让今天听惯普通话的人们听起来怪声怪调的,很不顺耳。所以,只有按《新华字典》规定的正确发音来写我们自己的诗,朗读出来才会顺畅好听。诗词界把现代普通话发音称为“新韵”,有学者还编写成了《中华新韵》。需要注意之处是:既然我们用新韵来写诗,就不可以在同一首诗中再出现个别字按古韵填入的现象,也就是“新旧韵不能混用”,因为一旦混用,就无法判断哪个字是新韵哪个字是旧韵了,那样做在学术上也有失严谨。“依古律,用新韵”,已成为当代诗坛的共识。当然,如果有人追求古意,仍然使用旧韵(平水韵)来写诗也是可以的,只是这样的诗用普通话来读往往会出现拗口之处,本来大家都是为了读起来好听才写律诗的,但结果却适得其反,恐怕是诗人自己也不希望看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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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参考:王力《诗词格律》、启功《诗文声律论稿》


  最后修改于 2009-07-16 13:46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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